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自去年3月1日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后,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这一方式退出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近1400户,占这一时期内市场主体注销总量的27.3%。
据了解,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前,企业注销流程时间长且繁琐。改革后,企业可直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公告,注销程序等都实现了简化。
工作人员提醒,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办理简易注销。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4类企业,符合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两种情形之一,企业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此外,市场主体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之前,必须先到税务部门注销税务;在简易注销公告期满45天后,应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交材料办理注销手续,公告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不到窗口办理注销手续的则公告作废,简易注销程序将被禁用,需要重新走正常注销手续。(田麗圆 朱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