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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恶意欠薪70余万 两次逃逸被抓判刑一年多
2018-07-10 14: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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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但仍然有人目无法纪、顶风作案。日前,在镇江市承包水电工程的包工头常某,就因为拖欠工人工资70多万元、恶意逃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润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14年初,常某招募了50多名工人,承接了我市一家楼盘的水电安装工程。2015年春节前夕,本该是发放工资的时候,常某却突然失联。工人们找到了工程项目部,项目部却表示他们已经给了常某45万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至于常某失联的情况他们也很无奈。

  辛苦一年没有工资,着急的工人们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市人社部门。该工程水电工组共有53名员工,共计73万多元的工资没有发放。2015年2月12日,市人社局向常某发出了《劳动保障检查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5年2月13日前支付工人工资,然而常某迟迟没有支付。当年7月,常某被警方抓获。

  “总包方在资金上出现了问题,我们承包方的资金也就出现了问题。有的工人脾气比较急躁,因为临近春节,要回家,所以言语上、行动上对我们有不满、辱骂的情况发生。当时我脑子一热,心想就不管他们了。”常某在被警方抓获后交代。

  常某被抓后,承诺会先付给工人5万元工资,并按规定办理了取保候审。当天晚上,常某和工人们一起住进了市区的一家旅馆。然而,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又逃走了。而且,这一逃就是三年。如今,常某再次归案,并被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庭审现场,常某交代,第二次逃走是因为实在借不到钱来发放工资,不过这三年来,自己又继续承包了工程,并赚了一些钱,他希望能够用这些钱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尽管常某承诺会尽快筹钱支付工人们的工资,但工人们依然心存疑惑。大家纷纷质疑,当年他从工程项目部领走的45万元工资款到底去了哪里。对此,常某表示,对湖南籍、涟水籍、如皋籍的工人进行了发放。还有剩余一部分用于支付赊来的工具、耗材费用,没有多余的钱来发放工人工资,自己并没有私吞。

  然而,公诉机关却在调查该案时发现,常某当时承接的水电工程核算总价值为546万多元,工程方已经结算给常某531万多元。

  公诉方认为,常某完全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但却选择逃避、拖欠、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因此,他们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常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常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润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梅表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案中,被告人常某拖欠工人工资达到73万余元,已经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量刑。最终,被告人常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对尚未支付的工人工资739095元,法院将继续予以追缴。(范海罡 润萱)

标签:工资;工人工资;劳动报酬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