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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多举措整治茂源环境违法行为 3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2018-07-06 11: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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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6月22日,镇江日报以《废气排放固废处理皆有不少问题 镇江茂源化工被责令停产整改》为题,报道了市环保部门对镇江市丹徒区茂源化工有限公司(原丹徒县化肥厂,以下简称“茂源化工”)现场检查,严肃处理其环境违法行为。7月4日,生态环境部对茂源化工环境违法进行了曝光,省协调联络组组织省级联合督察组赴镇江现场督办,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污染问题。我市对3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自6月19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茂源化工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铁腕治污,推出系列有力举措,切实推动问题的整改:6月20日对茂源化工依法关停,成立专案联合调查组开展驻厂调查。

  针对茂源化工涉嫌生产废水渗坑排放、部分危废未进行申报、管理不规范的环境违法问题,镇江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落实整改,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调查企业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问题。

  针对茂源化工部分生产废水外溢至旁边灰渣堆场、灰渣堆场内积水中COD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立案,并拟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茂源化工建设项目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经验收投产至今的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立案,拟处以30万元罚款。

  针对茂源化工西北侧围墙处破损,涉嫌雨水直排及废油桶露天堆放,废包装袋未按要求放置于危废暂存库,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丹徒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整改,处以10万元罚款。

  针对企业锅炉排气烟尘、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行为,丹徒区环保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0万元罚款。

  同时,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原则,针对环境监管形同虚设,搬迁方案久拖不决,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决定给予丹徒区工业总公司总经理王文治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丹徒区环保局副局长杜林利、镇江茂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刁永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正在按程序报批。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纪要,已明确由丹徒区委、区政府负责,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茂源化工关停搬迁工作。(阙薇 王彦冰 张凤春)

标签:丹徒区;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