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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住宿权益受损自认倒霉?可提供证据向工商投诉
2018-07-03 17: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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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购买的酒店套票,明明在使用期限内,却无法入住!”不久前,市民陆女士在预订酒店时遇到了烦心事,并将此投诉到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经过平台工作人员沟通,酒店愿意在消费者陆女士需要房源时,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陆女士介绍,她购买了茅山的一家酒店的两份套票,包含住宿和早餐,使用规定明确周五、周六都可用,“但是我按照商家提供的预订方式,想预订6月或7月的周末入住,结果发现到年底都被预订满了,如果通过其他渠道按照正常价格去预订就有空房。”当她联系酒店客服后被告知:套票使用的房间有一定数量限制。陆女士说,购买套票时,酒店方并没有数量限制的说明。

  经调查,这家酒店与携程网合作,并拿出部分房源给网站,由其负责销售经营。但是消费者在网上预订,显示房源已订空,而通过电话预订可订到房源。对此,维权平台认为,酒店存在虚假宣传,导致产生误会。经工作人员协调,酒店愿意接受陆女士的预订。

  如今,外出旅游已成为市民的重要生活方式,酒店住宿服务类投诉也因此明显增多,主要涉及预订无法入住、弄脏酒店用品遭遇高价收费等等。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产生的纠纷,也成为关注的焦点。

  今年3月份,张先生通过一家网络平台预订了我市的一家酒店,当天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被酒店告知,没有他的订房记录,后经核实,是系统故障预订错了入住时间。随后,双方又因退款问题双方发生了纠纷。“当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预订酒店信息成功并收到短信确认后,表明双方已构成了服务购买的合同关系。”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消费者无法有效完成入住并与平台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根据《消法》有关规定要求退款。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酒店住宿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提供有关证据到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消协进行投诉,要求酒店道歉或做相应赔偿,不用自认倒霉。 (朱婕 陈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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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