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镇江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了解到,“购物抽奖中珠宝”这一违规的销售套路仍在镇江市部分地区上演,消费维权平台提醒消费者:遇到珠宝“有奖销售”活动要慎重,遭遇“套路”要会维权。
抽奖骗局套路
仍在上演
“五一”前夕,消费者陈先生在丹阳界牌的一家超市购物后路过一家珠宝店,“很幸运”地凭超市购物小票中了2000元,于是花了950元购买了一件标价为2950的金镶玉,但过后陈先生总觉得不对劲,他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消费者胡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她在句容元丰商城也因购物中了“一等奖”,花了1000多买了个玉器挂件,当她在家人提醒下想要退货时也被商家拒绝了。
陈先生和胡女士投诉的情况在消费维权平台协调下达成了和解。但另一名在句容郭庄一家超市“中奖”的消费者尚未退款成功,他反映商家利用抽奖的名义欺诈消费者,句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建议该消费者将玉器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为假货,商家应无条件退款。
记者走访了我市市区多家包括苏宁、八佰伴与商业城等商场,暂未发现有这类中奖珠宝柜台。八佰伴商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柜台“都是骗人的,不值那个价”。市民顾女士则告诉记者,她的家人曾在去年冬天在商业城险些中过这个套路:“打电话喊我去选玉,我一听就知道是骗人的,赶紧阻止了他们。”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也直白地告诉记者,有的珠宝抽奖是幸运中奖并非真“幸运”,实为变相销售,曾被央视“315晚会”曝光过。
折扣不得超5000
虚构原价属欺诈
“在很多商场,这种以次充好,利用“抽奖中奖”等方式促销的行为时有发生。许多消费者在中奖后,看到商家的玉器有鉴定证书,认为其是真品,因此坚定了自己的购买信心。”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说,“降价、打折销售作为商家的一种营销策略,本也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打折是真是假,是否合法合理。”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凭购物小票参加抽奖式有奖销售,如果所购买的单件商品折扣价值超过5000元,就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工商部门可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还规定:经营者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为虚构价格,这种虚构价格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些商家通过抽奖打折销售天然珠宝,如果不能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原价为虚构原价,这种虚构原价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去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
购买珠宝需谨慎
遭遇套路要维权
如果在商场内抽奖买珠宝玉石“被套路”怎么办?消费者应该如何为自己维权?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假玉石,可以依法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但他提醒道:“玉器类制品定价属市场调节价,即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同时,玉器定价无统一标准,人为因素对玉器的价格影响较大。某些不良商家以次充好,致使消费者维权困难。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家,在正规商家购物,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解决起来相对容易。另外,尽量选择口碑好、信誉好的品牌,对于不知名的品牌,要谨慎购买。”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在参与涉及珠宝玉石等特殊商品的“有奖销售”活动时,一定要增强辨别能力,慎重购买,同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尤其是不懂行的消费者更要慎重,切莫一时头脑发热冲动消费。同时,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拨打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或者到市消协进行投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陈红生 晏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