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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交警大队荣获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2018-05-07 12: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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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7日镇江讯(孙德圣 赵竹生)5月4日,镇江新区召开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镇江新区交警大队荣获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副大队长魏海明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为了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镇江新区交警大队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新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下,从完善管理设施,强化秩序管理等方面入手,打造城市交通管理新模式,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各级领导和群众满意度日趋提高。

  一是全力以赴打造文明城市。大队全体民警、辅警紧紧围绕上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重点工作,以“文明交通、文明警队”创建为抓手,以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全队上下只争朝夕,争创一流,队伍活力倍增,全身心投入工作之中,使辖区交警形象和交通秩序焕然一新。

  二是精细化管理辖区交通。制定订了《辖区文明交通管理工作方案》,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保安全”思路,落实“高峰岗、平峰岗、固定岗”管理机制,坚持“高峰岗守点、平峰岗巡段、固定岗保线”模式,打破八小时工作制,对辖区进行动态交通管理,做到点有人守、段有人巡、事有人管,交通环境明显改观。

  三是主动协调完善设施。在辖区原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主动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标志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和完善,喷涂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提示语3处,设置6条严管路,化设机动车泊位1800余个,非机动车停车点200余处,同时投入精干警力不间断的开展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和增加设施等措施有效的维护了交通秩序,提高了管控效果。

  四是浓厚五进宣传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LED宣传屏宣传交规,曝光超速、超员、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文明出行;另一方面通过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深入出租公司、客运公司开展“争做文明驾驶人”活动,要求驾驶人自觉遵守交规,维护文明交通秩序,形成“人人遵守交规,人人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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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