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日镇江讯(孙德圣 张琳)王春,1970年出生,江苏扬中人。自1998年中药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本地一家医药股份公司从事药品销售、质量管理等工作。因其勤份好学、认真负责,在医药公司很快成长为质量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药品质量管理和人员岗位培训。2002年,所在公司因业务发展瓶颈,面临资产重组,人员下岗分流,生活难以维系。正赶上国家放开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经营药店,他思虑再三,跟家人商量,何不自己创办一家药店,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群众,维持生活呢。在家人支持下,他来到当时刚成立的扬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悉心指导下,很快创办扬中市中兴药店。逐渐的,因其专业知识过硬,服务让人放心,价格公道,中兴药店的名气在扬中越来越大。
为更好的服务群众,赚到第一桶金的王春没有骄傲,挤出时间学习,成为扬中最早考取国家执业中、西药师双证的个人,其妻子郭连馨在其带动下,也顺利取得国家执业中、西药师资格证书。一般药店为提高业绩,经常会在店堂宣传一些利润较高的广告药品和保健品,也曾有医药批发公司代表私下利诱他帮助宣传品种,而王春认为有损于执业道德和形象的事他不能做,只有通过自己耐心细致的服务,建立患者信任,对症推荐药品,规范经营才是药店的长久生存之道。
2013年,国家推进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对零售药店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对很多零售药店来说都是一头雾水,无从下手。镇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备选择试点药店开展示范性检查,王春主动请缨,严格对照新版GSP要求,率先对药店进行了升级改造,建立阴凉药品陈列区域,带领店里员工逐条学习规范要求,顺利通过了镇江市专家组的检查,也给扬中的本地药店提供了很好观摩机会和示范引领作用。2014年,王春被江苏省执业药师协会评为百佳“诚实守信服务为民好药师”,其所在的药店也连续多年被评为《镇江市诚信经营示范药店》。2017年,扬中市医保中心有意挑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零售药店,经过激励角逐,中兴药店也以良好的服务环境和专业水平签约成功。
王春认为,干一行要爱一行,干一行要专一行。这是一种敬业要求,也是一种人生追求。创办中兴药店至今,坚持销售良心药,放心药,每日药店打烊后亲自核对GSP台帐记录,查看在架药品保管状况已形成习惯,不敢有一丝懈怠。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断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适应社会发展大局,也是其药店能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