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 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情况下,对方却不予理会。昨天,镇江市运管执法部门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罚单。据了解,镇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过渡期届满一年,这是向平台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实施细则》公布以来,市运管处在检查中发现,我市查处的非法营运网约车全部来自于滴滴平台的派单,针对这种情况,市运管处多次约谈“滴滴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市运管处方面透露,“滴滴”方一直未按要求整改,仍然在平台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安排无资质车辆和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据此,市运管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滴滴平台”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运管执法部门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平台、车辆及驾驶员均需具备经营资质,三证齐全后方可合法从事网约车经营。(张俊俊 沈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