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 男子刘某骑车不慎肇事导致路人不幸身亡,事发后,由于家庭贫困,无力赔偿受害家属,引起对方强烈不满,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好在法律援助律师及时介入,最终化解了矛盾。这是记者昨天从句容司法局了解到的一起法律援助案。
50多岁的刘某是句容当地的一名低保户,家中上有双目失明的老母亲,下有一个智力残疾的未成年儿子,刘某早在3年前因患重病住院手术治疗,目前还欠着外债。
2016年10月19日清晨,刘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将横穿马路的行人张某撞伤,由于伤势过重,张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句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死者张某的亲属就民事赔偿于2016年底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张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然而家境贫寒的刘某家属直至去年7月份,仅支付了1800元。2017年7月25日,当地检察部门决定对刘某进行逮捕。
刘某的妻子王某来自贵州,没有文化,丈夫被逮捕更是不知所措,经热心人介绍,来到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中心主任余慧珍立即为她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到看守所会见刘某。刘某说,他与家人并不是不肯赔偿,而是根本没有能力赔偿,除了自己打零工外,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低保费。
随后,援助律师与法院进一步沟通,得知被害人张某家属由于刘某一直未积极赔偿而愤怒,强烈要求法院判刘某实刑。而距离案件开审仅有一个月时间了,援助律师向法官表示,刘某经济条件确有困难,并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可以再与受害人家属做工作,尽力赔偿并达成谅解。
援助律师立即与王某联系,将此案的情况告知,希望她再找找亲友,尽最大的努力筹集赔偿款。与此同时,联系被害人张某家属,了解他们的想法。面对律师,张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刘某及家属态度恶劣,根本就不准备赔偿。
援助律师从法院了解到,被害人张某家属还是想得到赔偿的,于是便不厌其烦地宣讲法理和情理,张某近亲属终于同意考虑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调。
近日,经过20天的协调,被害人张某家属同意由刘某一次性支付6万元赔偿款了结民事赔偿部分,同时由被害人所有的近亲属出具书面的谅解书给受援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汤倩 杨兵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