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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 镇江781辆机动车牌证被公告作废
2018-03-16 09: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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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16日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镇江交警部门发布公告,在镇江注册登记的781辆机动车,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被公告作废。据悉,这是镇江交警部门今年以来第三次“集中公告作废”行动。

  本次公告牌证作废的781辆机动车中,大型汽车20辆、摩托车297辆、外籍汽车1辆、小型汽车463辆,此次公告及牌证作废的车辆名单,已在镇江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镇江交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此类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车主,要随时关注机动车辆的检验状况,及时办理相关检验手续。此次被公告牌证作废的机动车辆,应立即主动到交警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违法上路行驶被交警部门查获的,将依法予以处理。(谈德捷 纪军 沈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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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