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丹阳法院刑庭妥善审结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
2018-02-14 18:31:00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镇江讯(石静 戎莉俊)2月13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年近七十岁的老人交通肇事一案,被告人殷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殷某1950年出生,江苏通州市人,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二十多年前来丹阳以卖鱼网为生,家中生活十分贫困,且有一九十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2017年10月7日5点多钟,其无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至本市一集场卖鱼网,撞上了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被害人李某(1938年8月出生),造成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因害怕,殷某当场驾车逃逸,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将殷某抓获。

  1月24日,该案起诉到丹阳法院后,承办人考虑到临近年关,需要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并考虑到殷某年龄已大、家中困难还有九十岁的老母需要照顾,案情比较特殊。遂多次做受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当事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达成了一次性支付受害人家属150000元的赔偿协议,并由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当事人当庭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进行从轻处罚,且建议适用缓刑。丹阳法院遂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标签:
责编:戚阜生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