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3日讯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从2018年2月1日起,镇江市取消5项、转出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全年可以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2068万元。
在本次取消和转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涉及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等2项、卫生部门的菌(毒)种、试剂、标本、实验动物费、省委党校培训费及13家相关部门的法定培训收费;转出项目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汽车过渡费。
据我市2017年度全年收费金额统计,此次取消和转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金额约2.65亿元。
下一步,价格部门将继续跟进管理,开展收费线上线下双巡访,重点巡访取消和转出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收费公示变更情况及收费日常变更表的填报情况。 (陈声秦 陆雨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