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2018年镇江市区新增30个烟花爆竹禁放点
2018-02-08 09: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2月8日讯 昨天上午,镇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继续实施“有限禁放”的管理政策,相比去年,市区今年新增了30个烟花爆竹禁放点,节日期间禁放点会悬挂横幅、放置标牌。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新中介绍,2018年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实施“有限禁放”的管理政策,燃放区域分为两大类:一是禁放地点;二是限放区域。

  其中,禁放地点共有十二类:影剧院、体育馆、游乐场等公共场所;粮、棉等可燃物资仓库;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100米范围内;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医疗机构、学校、敬老院;电线、通讯、广播、电视线下方;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其他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这些地点全年禁止燃放。

  限放区域为: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金润大道(338省道);南从金润大道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限放区域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平时每天早上6到晚上10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会上,市燃放办有关负责人陈宪根介绍,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由公安机关或者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对监护人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由监护人依法承担责任。在禁止的时间或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者,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前期的梳理排查,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市今年新增了30个禁放点。”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险物品管理大队副队长邓升介绍,春节期间,禁放点会悬挂横幅、放置标牌,有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员看护,并在燃放烟花保住的重点时段加强安保力量,希望市民能文明、科学地燃放烟花爆竹。 (王露)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