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月22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资料显示,2017年,扬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32.9元,比2016年增加3304.2元,增长9.2%,居全省41个县市第7位,全市首位。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763.6元,同比增长8.6%,居全省第7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894.8元,同比增长8.6%,居全省第6位。
过去的一年,扬中大力推行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不断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多管齐下促进居民增收。全年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累计减免收费,奖补资金360万元,扶持创业800余人,创业带动就业3600余人。此外,该市全面实施的“金屋顶”工程,也成为居民增收新的增长点。(孙薇 扬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