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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就业港澳台同胞可以缴存使用公积金
2018-01-17 09:2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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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月17日讯 昨天,记者从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11日起,镇江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可以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了,其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与镇江在职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去年12月,住建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11日正式下发《关于在我市就业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此通知打破了长久以来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无法享有公积金待遇的规定。(司马珂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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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