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丹徒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政府部门失信案件
2018-01-11 15: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1月11日镇江讯(解鑫 段为东 吴安娜)日前,丹徒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政府部门失信案件。原告高松与被告镇江新区某镇工业建筑工程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于2013年结案,后因被告未能自觉给付,丹徒法院于次年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56705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段为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镇江新区某镇工业建筑工程处属集体企业,由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于1993年出资10.5万元开办。该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系当地镇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与此同时,该公司在2010年增资40万元,但这笔增资在验资后被抽逃,实际资金并未到位。为此,丹徒法院依法追加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抽逃出资4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向当地镇政府协商解决。

  由于当地镇政府不能及时处理,法院依法将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这一情况报至上级法院。后在上级相关部门督促及法院进一步的强制措施下,被执行人于2017年1月前陆续给付20万元,并由镇江新区某镇工业建筑工程处法定代表人张华、吴倩夫妻担保剩余款项于年底付清。

  2017年12月底,承办人段为东再次和张华联系,但张华态度变化,不愿再给付剩余款项。丹徒法院随即裁定追加张华、吴倩夫妻为被执行人,并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委托查询。元旦假后第一天,执行干警通过查询结果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于是立刻在网上采取冻结措施,并到各银行网点进行扣划。被执行人眼看账户被冻结,经营无法正常进行,才主动与申请人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以378000元一次性了结。

  目前,被执行人已将剩余款项全部交付,法院也将所有被执行人包括某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从失信名单中去除,案件至此顺利执行完毕。(文中人物、单位均已化名)

标签:
责编:张良琴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