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3日镇江讯(李干荣 狄新园)从江苏检验检疫得知,按照欧盟委员会2011/884/EU决议和2013/287/EU决议等要求,输欧米制品中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且米制品在输入欧盟成员国时必须批批随附欧盟规定格式的证明该批米制品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健康证书。目前,在江苏省内很多实验室都可以对米制品进行验证产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检测。但只有中国检科院一家实验室可以出具欧盟要求格式的健康证书对应的检测报告。
江苏镇江一家向欧盟出口米制品的企业就深受这一规定的困扰。该企业每年出口调味品约300批、2000多吨,大部分出口至欧盟。由于出口产品需批批出具欧盟规定格式的健康证书,企业不得不在每批输欧米制品生产完成后批批抽样送中国检科院实验室检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检测费用。
为帮扶该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在确保企业落实食品质,江苏镇江检验检疫局为该企业创建了从源头到成品到出证放行的全程监管服务体系。在源头管理上,检验检疫机构指导该企业建立了自有的水稻种植基地,从原料起严把质量安全关;在生产过程中,对每个发酵罐的半成品进行取送样和实验室检测,并进行核销管理;在成品环节,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在出证放行环节,检验检疫人员主动服务,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在每批货物报检后第一时间核查货物单证、确认对应关系、进行核销和溯源工作,并对货物进行出证和放行。
据了解,江苏镇江地区出口食品以食醋、味淋、料理酒等调味品为主,生产企业多为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江苏镇江检验检疫局到出口企业进行调研指导,向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指导企业规避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