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日讯 10月30日至31日上午,镇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长张叶飞到会提请人事任免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裔玉乾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双控双减”,加快实施市区主要水体治理、两大片区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要转变发展理念,加快调整我市产业结构,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突出环境问题的专项治理;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注重统筹谋划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工作,注重与践行“产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业绿色转型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做好与财税增收、保障就业、维护稳定等工作的综合协调;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落实“四个一律不上”要求,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要完善政策体系,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以市场化的方式倒逼落后过剩产能退出转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镇江国家高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优化规划布局,重点建设产业基地、孵化基地、研发培训基地、创新创业基地、金融配套基地等功能板块;要在“高”和“新”上下功夫,着力构筑特色产业集群;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招引高端人才,瞄准“高精尖缺”开展产学研,加快成果转化落地;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优化管理体制,强化经济发展职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江苏省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了专题询问。
会议审议了《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关于修订《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处理的办法》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的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丁锋、市审计局局长刘晓东、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敏、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景双彬的述职报告,并组织了专题询问和民主测评,4名述职人员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并组织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11月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王常生、岳卫平、陈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詹立风,副市长胡宗元分别列席昨天上午和前天下午的会议。市中级法院院长茅仲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列席会议并提请人事任免案。(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