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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考生注意!2018年高考11月1日-4日开始报名
2017-10-24 09: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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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4日,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为11月7日。不符合2018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据了解,具有我省户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报名,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两个条件。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8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省其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考生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身份信息、户籍信息,户籍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一致;未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在报名前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涉及区划调整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随迁子女如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不得再在户籍所在省(市、区)或其他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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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