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 为了方便广大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近日,扬中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与档案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出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新举措,建立婚姻、收养档案信息共享。
今后,群众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如需调用婚姻、收养登记档案,只需工作人员在共享数据库中确认符合要求后,即可先行办理。办事群众需要查询婚姻、收养档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婚姻登记处或档案局查询。
(方超 徐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