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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分类处理办法 简易案件将快审
2017-09-24 09:2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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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24日讯 镇江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近年来始终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记者昨日了解到,为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出台案件分类处理办法,以此快速、准确、高效地调处案件。

  办法规定,仲裁委可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将案件分为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复杂案件三类,在办案方式、效率、效果等上突出“活、快、准”,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

  据了解,对于请求事项单一、标的额较小、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和适用法律明确的简单案件,要求适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简易程序,实行当日立案、独任审理、30日内结案的便民举措。对涉及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弱势群体通过绿色通道处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必要时仲裁庭可当庭裁决。

  办法还重点改进了庭审方式和裁决书制作,要求仲裁庭在组织庭审调查时,根据个案情况,在遵守一般庭审程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举证调查,询问调查等方式,以提高庭审效果。同时要求仲裁庭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按照难易相当的原则制作裁决书。据悉,市仲裁委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提供了适用裁决书样式,达到简易案件快速审,一般案件规范审,复杂案件科学审的分类处理目的。(姚成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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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