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2日讯 今年3月8日,丹阳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丹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距《细则》公布实施已过5个月,但丹阳客运市场仍然存在着大量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为切实维护丹阳客运市场,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丹阳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近日联合公安巡特警大队,对非法网约车开展了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查获十余辆非法网约车。
丹阳运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查获的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制定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处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名负责人表示,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最高将面临30000元的处罚。(邹学伟 孔琴妮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