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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没盖论证章 深基坑工程不得开挖超过5米的基坑
2017-09-12 09: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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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2日讯 深基坑工程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确保深基坑和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安全,我市日前出台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试行办法。该试行办法严格规定:所有的深基坑工程必须先设计,后由第三方专家库论证,论证合格后方可开工。

  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5米以上,以及开挖深度虽不满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者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深基坑工程,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规范的设计文件,重点明确“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要求和措施”及“基坑安全等级和结构、环境变形的允许值、临界状态报警值”。此后,设计方案图纸等资料应交由我市深基坑工程专家库进行论证。论证合格、施工图加盖论证合格章后,方可开工。

  随着城市地下建筑的增多,深基坑工程及相邻建(构)筑物的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该试行办法要求,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对可能受深基坑施工影响的周边4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一般建筑物,以及8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危旧房屋及其他重要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状检测和风险评估。

  我市住建部门、安监部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及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现状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基坑处于危险状态时,责令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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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