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14日讯 日前夜里,扬中市八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杨某报警称:他家鱼塘有人偷鱼。民警赶至现场,发现对方是在捉青蛙。
杨某家河塘旁有一片田。杨某半夜起来,发现塘边有灯光,以为是有人偷鱼就报了警。民警到达现场,“偷鱼人”吴某急忙向民警解释:“我不是偷鱼,只是在捉青蛙。”
民警发现吴某随身携带着照明工具、渔叉和竹篓,经清点竹篓里有共有39只青蛙。随后,民警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讯问,吴某交代2017年6月间,他曾3次在田间捕获青蛙180只,并从中获利300余元。吴某说:“我不知道抓青蛙是犯罪,我只是想赚点钱买香烟。”目前,吴某已被取保候审。
(朱秋蓉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