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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元买的鞋子穿三天配饰脱落,换还是修?
2017-06-29 10:5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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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讯 近日,市民周女士向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咨询称,她于6月10日在市区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双凉鞋,打折后价格为368元。谁知仅仅才穿了三天,新鞋上的花朵配饰就脱落了。周女士前往该商场鞋子专柜想更换,但是该品牌鞋子专柜的负责人却说,按照厂家规定,鞋子上的配饰不在《镇江市鞋类商品售后服务实施办法》“包换”的范围内,因此只能尽力维修。周女士表示不能理解,配饰是鞋子的一部分,配饰脱落应该属于质量问题,专柜应该免费更换。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夏季女士凉鞋、服饰上的配饰较多,例如凉鞋搭配花朵饰品、金属扣,裙子上经常镶嵌小饰品,而因配饰质量问题导致的消费纠纷眼下在市区各大商场都时有发生。配饰损坏的情况较复杂,有的的确是配饰质量不过关,出现断裂或脱落的情况,有的则可能是顾客不当穿着或洗涤造成的。结果专柜和消费者往往各执一词,销售人员称配饰在“三包”范围之外是厂家的规定,而消费者认为配饰不是厂家白送的,自己购买鞋子、衣服的钱里面已经包含了配饰,因此商家和厂家没有理由不对配饰的质量负责。

  市消协相关人士分析认为,由于对配饰的质量问题认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没有国家法规强制要求下,厂家往往采取“趋利避害”的态度,将配饰排除在“三包”范围内。按照《镇江市鞋类商品售后服务实施办法》,凡在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可以包退;一周内出现鞋面严重脱胶、严重泛硝、夹里严重脱色之一的可以包换。消费者周女士购买的凉鞋配饰脱落确实不在包退和包换的范围内。商家应根据《镇江市鞋类商品售后服务实施办法》包修中“经穿着出现其他可以修复的质量问题的”条款,应该给予免费修理。同时修理时间不应超过30天,并相应延长与修理和待修时间相等的“三包”期限,如果商家或厂家不能按期修复,应作更换和退货处理。

  由于缺乏相关法规的支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遇到鞋类商品或服饰配饰质量问题时尽量采取与商家理性协商解决的途径,尽可能将自己的损失降至最低。当然,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市消协或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

  (陈红生 施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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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