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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撞上踩平衡车的邻居致其摔伤 男子无奈赔了医药费
2017-06-16 09:0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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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中国江苏网6月16日讯 问世之初,平衡车是作为娱乐工具,如今,平衡车却愈发朝着“交通工具”发展,也因此有了诸如安全隐患等许多问题,如何“平衡”它未来的发展,成为很多市民关心的话题。

  平衡车成“遛狗神器”

  昨天,市民陈先生在小区附近散步,“撞”上了一位脚踩平衡车遛狗的邻居。这一撞,陈先生倒是不要紧,但是这位邻居却失去了平衡,从平衡车上摔了下来,把手肘给磕到了。

  陈先生给邻居赔偿了医药费,不过事后陈先生查阅资料发现,大多数平衡车都在说明书上要求骑行者佩戴护具,如果邻居按说明书佩戴护具,或可将伤害降低。

  近年来,平衡车日益普及,价格不断下降,逐渐从上万元一台的高端数码产品,变成了如今的代步器,甚至是“遛狗神器”。在市区一家超市的电器专区,记者看到了摆在展柜的各品牌平衡车,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

  平衡车并非交通工具

  陈先生遭遇的事件,并非我市唯一一起因平衡车而起的摩擦。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就发生过多起因平衡车骑上马路而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事件。

  “我也十分苦恼,平衡车到底算什么呢?”平衡车主李菲菲今年年初为了遛狗购买了一辆平衡车,她从未将平衡车骑出小区。她说,“说它是机动车吧,但车速并不快,说它是非机动车吧,但它的车身非常小又直立行驶,跟一般行人也无异。”

  对此,市交警部门提醒,电动平衡车属于娱乐装备,并非交通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到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骑行。在路上一旦遇到有人使用电动平衡车,交警会劝阻其不要使用,并立即纠正该行为。但是特定的范围可以除外,比如机场、景区附近的安保人员。

  此外,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公众是在不特定人群可以通行的道路上,因平衡车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应当由过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因为平衡车不算交通工具,在行人没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平衡车上路是过错原因之一。

  如果碰撞事故在非公共道路上发生,也就是发生在如小区、景区等场所,应当由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两者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俞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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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