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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老人与女儿共同生活 一笔意外之财让双方翻脸
2017-06-13 10:2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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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3日讯 在养老院里从执行法官手中拿到全部执行款时,高某和李某这对老夫妻的心情很复杂:两人在儿子去世后,和女儿签下了“协议委托书”,约定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并将退休工资交给他们保管。没想到,一笔突然出现的“巨款”撕裂了亲情——女儿女婿侵占了这笔钱,二老一怒之下起诉他们,并搬到了养老院生活。执行工作“屡败屡战”,但最终让被执行人低头。日前,句容法院介绍了这起执行案的曲折经过。

  与女儿签协议“被托管”,一笔意外来财打破宁静

  高某和李某(女)是句容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妻,高某曾做过一段时间老师,有退休金。他患有糖尿病,几乎已经没有视力,不能行动。李某几年前中风,说话时口齿不清,同样行动不便。

  老两口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去世,他们于2010年11月和女儿签订了“协议委托书”,约定高某的退休工资由女儿女婿保管,用于日常开支,老两口的饮食起居由他们照顾。

  高某夫妻俩和女儿女婿在一起生活,女儿女婿也为老两口专门盖了一个卫生间,方便他们的生活,但实际上,他们的基本生活主要是由孙女在照顾,尽管如此,两人也算是老有所养,平静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

  2013年,高某得知自己有一笔约为12万元的教师待遇款可以领取,但他行动不便,所有的手续自己无法办理。随后,女儿女婿先后去了镇江、南京、北京等地,帮高某完成了一系列手续,并于2013年11月领取了这笔教师待遇款,但他们并不愿意将钱交到老两口手里,还修改了高某的银行卡密码。

  老两口对女儿女婿的做法很气愤,觉得自己的生活平时也都是孙女在照顾,女儿女婿很少关心他们,现在就连自己的教师待遇款也被他们拿走,于是搬到了养老院生活,上述协议终止履行。

  2014年6月,高某夫妇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他们之间的“协议委托书”,并要他们返还自己的12万元教师待遇款和银行存款共15万元。

  2015年7月,句容法院作出判决,解除了该协议。由于女儿女婿为老两口也付出一些财力,法院在查明后,判决两人返还8万余元给高某。

  女婿被拘留两次,上了“黑名单”后才将钱全数掏出

  判决生效后,女儿女婿对判决不服,一直不愿履行判决义务。高某夫妻俩于2015年8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到养老院找到了老两口,向他们了解详细情况和真实想法。执行法官得知,高某女儿在一家服装厂做工,每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女婿则在村里开杂货店,收入也还不错。

  考虑到这是父母和女儿女婿之间的纠纷,执行法官并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而是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谈话,希望能够感化他们,但没收到预想的效果。

  鉴于两名被执行人没有悔改之意,2015年11月13日,法院执行局对高某的女婿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执行措施。拘留期满后,两人还是不愿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他们的财产进行冻结、划拨。

  2016年1月26日至28日,执行法官先后查询了被执行人在12家银行的开户信息,却发现他们的全部存款账户上只有3000余元,完全不够履行判决义务。执行法官明白,在两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其名下的财产已经转移。

  对此,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多次突袭被执行人住所,并于去年1月29日再次将高某女婿抓获,做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这一次,被执行人终于熬不住了,在去年2月1日,履行了3万元的义务,女婿也被提前释放了。

  去年2月25日,法院将两名被执行人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网络上进行曝光。之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并多次去被执行人家里,希望能将剩余的钱执行到位。

  最终,在电话催促、当面谈话、冻结银行存款、采取拘留措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措施下,女婿的妹妹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帮被执行人履行了剩余5万元义务。至此,执行案件于今年5月执结,目前,所有执行款(8万余元)已全部交到了高某老两口手里。

  (王子旗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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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