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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因高空坠物致高位截瘫 历时5年讨回百万赔偿
2017-06-12 09: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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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2日讯 5年前,杨某在建筑工地打工时遭遇不幸,被一根高空坠落的钢管砸中头部,身受重伤,并导致高位截瘫。事发后,施工单位在前期支付17万余元治疗费后不再过问,不仅如此,还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杨某家人返还治疗费。

  无奈之下,杨某家人走上了漫漫维权路。这起案件历时5年,日前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为杨某讨回公道,杨某获得各项赔偿140多万元。

  打工者遭遇惨祸

  高位截瘫

  打工者杨某今年42岁,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8年前,杨某因与前妻感情不和离婚,孩子归杨某抚养,不仅如此,杨某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杨某成为这个贫困家庭的顶梁柱。

  2012年3月,杨某经同乡介绍,来到句容当地某建筑工程公司打工,当时该建筑工程公司与一家电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安装合同,电业公司将某路段工程的杆线迁移以发包方式交给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杨某到该公司后,公司并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即安排杨某从事打桩工种。

  就在杨某打工还不到1个月时,工地上发生了一起惨祸。事发当天上午10时许,杨某在打桩机下施工时,一只钢管从高空中的吊车上滑落,正巧击中杨某头顶部,杨某当场血流如注,昏迷不醒。随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杨某为多发颅骨骨折,面部多发骨折,头部皮肤挫裂伤,胸椎骨折等,并造成高位截瘫,仅住院就长达600多天。

  事发后,杨某全家人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然而更令杨某及其家人痛心的是,建筑工程公司在先期支付了17万余元的治疗费后,以杨某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为由,不再过问,不仅如此,还要求杨某家人返还17万元的治疗费。

  无奈之下,杨某家人向句容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中心负责人对此十分关注,立即指派江苏巨荣律师事务所纪争平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施工方拒不认账

  维权艰难

  援助律师接手后,经调查分析认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是本起案件的关键。经调查,援助律师了解到,杨某家人在讨要医疗费受阻后,曾到当地安监部门投诉,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还找到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谈话笔录,援助律师随后调取了“询问笔录”,确认了公司负责人在笔录中描述了事发时在场,并由他亲自将杨某送到医院的情况。

  然而,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却否定了这一说法,并称事发时工地上购置了新钻机,杨某是卖钻机的老板叫来帮忙的,而卖钻机的老板又因债务纠纷下落不明,由此回避杨某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劳动关系。

  在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庭审中,援助律师向仲裁庭提交相关证据并予以充分反驳,并认定,即使按对方所述,杨某是卖钻机的老板雇用来的,在建筑工程公司的施工工地上发生意外,建筑工程公司仍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最终,仲裁庭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并依法裁决杨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但建筑工程公司并不服仲裁裁决,后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在一审阶段先后开了两次庭,并在时隔一年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确认杨某与建筑工程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对方依然不服,再次提起上诉,后经镇江中院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援倾力维权

  讨回百余万

  援助律师认为,确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杨某理应很快获得赔偿,于是为杨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批准。然而,建筑工程公司对此依然拒不认账,并于其行使行政诉讼期满前几天,又向法院提起不予认定工伤的行政诉讼,法院依法通知杨某参加诉讼。对此,杨某及家人情绪激动。

  援助律师耐心向杨某及家人讲解法律,并安慰道工伤认定已是客观事实,对方此举无非是想拖延时间。果不其然,法院最终作出驳回建筑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又向镇江中院上诉,结果又再次被驳回,维持原判。

  去年5月,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杨某伤残情况作出“二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的鉴定,援助律师立刻着手申请工伤赔偿的劳动仲裁,在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工程公司与杨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杨某的伤残等级;三是杨某在受伤前月平均工资标准。

  其中针对第三个争议焦点,援助律师表示,杨某在该公司仅工作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受伤,受伤前未在用人单位领取过工资,但双方曾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6000元。本案因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未与受援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关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观点,裁决建筑工程公司支付杨某工伤待遇各项赔偿共计140多万元。

  这起援助案件先后经历了两次劳动仲裁,五次法院诉讼,历时约5年时间,终于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沈湘伟 姚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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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