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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帮南京女儿还房贷 同居数年的老太有怨言最终分手
2017-06-08 09: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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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8日讯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上月就《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而修订草案拟规定,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及再婚后的家庭生活。一时之间,“禁止儿女干涉黄昏恋”引来广泛关注。那么,我市老年人的“黄昏恋”状况究竟如何呢?每年又有多少老年人能够从“黄昏恋”变成“黄婚恋”,走进婚姻殿堂呢?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我市60岁以上再婚老年人366人,约占2016年总登记人数的0.77%。

  同居数年,他们还是走向分手

  今年72岁的陈大爷和69岁的李大妈也曾经有过一段亲亲热热的日子。买菜、逛街、看电视甚至吃住,他们都在一起,俨然就是一对夫妻。不过,这对“夫妻”最终还是在同居几年之后走向了分手。

  “说实话,我们两个人在性格上还是比较合得来的,在一起生活肯定没什么问题。”陈大爷说。那么,两人为什么会走向分手呢?陈大爷欲言又止地说出了原因。原来,陈大爷有个女儿,在南京贷款买了房子,小两口还款压力不小。陈大爷的退休工资还可以,因此每个月都会拿出一部分帮助女儿还贷。刚认识李大妈的时候,还没有这回事,还贷初期,李大妈也表现得并不介意。时间长了,李大妈的言语间就有了些抱怨。

  “因为各种原因,我们之前并没有领结婚证,过得不舒服了,时间一长,就有了分开的念头。”陈大爷说,因为没有领结婚证,分开也很简单,找个理由,就又重新各过各的了。

  子女是老年人再婚的顾虑之一

  不管是离婚还是丧偶,中老年人在再次择偶的时候都带着沉重的回忆,离婚者会有一些伤害性的记忆,丧偶者不少也都有孩子这个难以越过的心理障碍。

  丁女士在第一次婚姻失败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之前的丈夫脾气不好,好不容易解脱了,不能再随便‘跳火坑’。”因此,兜兜转转,总遇不见合适的。

  丁女士是因为自身原因,不过更多的老年人再婚,最大的顾虑还是子女。“孩子小的时候,再婚有很多顾虑,怕选择不慎,对孩子成长不利,等到孩子大了,好像也错过了再婚的最佳时机。”丈夫去世时,薛女士还不到40岁,当时儿子正在读初中,也不是没有合适的人,不过重重顾虑之下,她选择了单身至今。

  “我是有再婚想法的,不过儿子好像并不太支持。”钱先生说,对于儿子的想法,他也能理解,毕竟结婚涉及两个家庭,再婚更是有财产等各方面的纠葛。

  最近三年,我市每年再婚老年人300余人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有23821对新人缔结良缘,其中50至59岁间,男性2905人,女性2867人,60岁以上男性2137人,女性1456人。不过,在这中间,50至59岁间,再婚的男性666人,女性443人;而60岁以上的,再婚男性仅有243人,女性仅有123人。也就是说,2016年60岁以上再婚老年人仅为366人,约占2016年结婚登记总人数的0.77%。

  2015年和2014年的情况也大致如此。2015年,全市有25290对新人登记结婚,其中50至59岁之间,男性2632人,女性2519人,再婚男性615人,女性406人;60岁以上男性1968人,女性1359人,再婚男性245人,女性126人。2014年全市有27960对新人登记结婚。其中50至59岁间男性2603人,女性2519人,再婚男性519人,女性373人;60岁以上男性1897人,女性1247人,再婚男性242人,女性100人。

  而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共有68.37万人。另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丧偶的老人占26.89%,未婚老人占1.78%,离婚的老人占0.78%,这意味着处于单身状态的老年人,占比超过了29%。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则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朱秋霞 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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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