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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食品小作坊今起需领证经营
2017-06-08 09: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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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8日讯 《镇江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已由市政府颁布,从今日起正式施行。全市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需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共三十条。明确了食品小作坊各监管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食品小作坊登记的条件、食品小作坊登记的程序、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变更、延续、补办和注销、处罚与处分措施。

  《管理办法》既体现了上位法的要求,又有我市地方特色:优化了审批流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小作坊登记与营业执照登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也可以依托‘e办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全流程网上登记。”即实行小作坊登记由一个部门(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将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并联审批,此举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能,体现了便民原则。针对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等实际情况,对需要食品小作坊经营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删减、归并,尽可能地方便行政相对人。

  《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登记管理起到法制保障作用,对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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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