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道理家喻户晓,市民唐某却置若罔闻,结果因醉酒驾驶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最终踏上了不归路。昨天,镇江新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介绍,事故发生时,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122mg/100ml,系醉酒驾车。
5月3日0时许,镇江新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新区金港大道横山路路口有一男子躺在路上,前方侧翻着一辆二轮摩托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现场发现一男子趴卧路上,头部鲜血直流,当场殒命。离男子前方约30米的地方,侧翻着一辆亮着前大灯的黑色踏板二轮摩托车。
经过查询得知,死者系京口区的唐某,现住镇江新区。通过勘查现场和调阅视频民警确认,事故属于驾驶人单方事故,按照法律程序,对驾驶人进行血液酒精测试。
不久前,警方从相关部门出具的酒精度报告中发现,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122mg/100ml,超过了醉酒标准。经查,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多年,车辆未检车牌系挪用。
经过调查,警方还原了事发当晚的经过。5月2日晚20时许,唐某吃过晚饭,骑着二轮摩托车来到朋友韦某家。见面后,韦某接朋友电话,将前往大路吃晚饭,韦某约唐某一起参加。
其间,一同吃饭的奚某、唐某、韦某等共6人都饮了酒。晚上11点多钟,他们各自回家。唐某独自驾驶二轮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当他途经金港大道横山路路口时,因酒性发作撞上道路右侧路牙当场身亡,摩托车侧翻倒地,因惯性向前滑行30余米才停下。
据办案民警介绍,唐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如果当时他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就会得到有效保护。
(赵竹生 杨明龙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