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日讯 家住本市的陈某在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陈某的家属将共同饮酒的5人告上法庭,要求5名被告共同赔偿各项费用共计约34万元。近日,这起追究酒友责任的案子,最终以酒局组织者需赔偿8万多元,另4人对其中近一半赔偿承担连带责任而收尾。社交生活中,相互劝酒、敬酒本身并没有什么危害,不过法官提醒,存在强迫性劝酒等行为的,将有可能在意外发生后,承担民事责任。
在法庭上陈某家属认为,陈某因朋友搬家去帮忙,晚上6人一同饮酒。5名被告明知陈某打算酒后骑车,却没有劝阻以及尽到安全护送义务,对陈某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此案后,根据过错责任大小,分别判令酒局的组织者赔偿陈某家属8.2万元,其余被告对于上述赔偿款中的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法官表示,在社交活动中,宾客间相互劝酒、敬酒是常有的事,适度劝酒、敬酒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劝阻等四种情况,劝酒者、酒友们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润萱 敏一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