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去年8月,市质监局会同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印发了《镇江市推行电梯责任险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电梯责任险。对于电梯可能产生的风险,电梯责任险能有效做到事前防范、事后赔偿。如今,大半年过去了,我市电梯量突破2万部,投保电梯数量却微乎其微,仅有2500部电梯参保,投保率13%不到。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电梯保费一年百元
投保覆盖率却不到13%
2016年,96333镇江市区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平台共接到市民困梯求助电话1068起,开展现场应急救援737次,解救被困人员1517人。发生困梯故障的电梯共564台,涉及使用单位185家、维保单位54家。2016年发生4次及以上困人故障的电梯共有15台,占到覆盖电梯总数的0.17%,但发生的困人故障却高达77起,占困人故障总数737起的10.45%。
电梯事故造成的纠纷与损失如何化解和挽回?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认为,电梯责任险主要承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单中列明的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安全责任事故,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根据电梯责任险的保险费标准,年保费基础价格分别为:垂直升降电梯每台93元,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每台95元,新安装电梯每台98元。投保的主体分别为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居民住宅楼电梯投保比例分别为20%、30%、50%,商用电梯投保比例为50%、40%、10%。
电梯责任险推行以来,我市未出现电梯伤亡事件,因此电梯责任险也未“出险”实际运用过,没有赔偿的案例。但2015年在无锡出过一起电梯致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经多方协商,最终保险公司赔付给家属36万元。因此,电梯责任险无疑是合理解决事故纠纷、尽量挽回事故损失的一剂良方。
电梯责任险投保率
将纳入星级评定依据
那么,电梯责任险为何备受轻视呢?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电梯责任险并非强制险。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鼓励为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购买保险。在多地相继实施的“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亦将电梯安全责任险纳入。但是对电梯责任险没有“强制购买”的规定,多是用“鼓励”和“推广”的字眼。对此,“电梯险”确实不属于强制险,再加上电梯出事概率较低,很多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以至于电梯险的投保率一直较低。
另一方面,由于写字楼和居民楼的电梯所有权归开发商或者业主所有,而使用权归小区物业公司,双方容易造成踢皮球的情况。市区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小区电梯日常主要由符合资质的维保单位公司进行每周维护,“收齐物业费都难,购买电梯责任险无疑是增加成本支出。”为此,目前我市选择投保电梯责任险住宅楼和写字楼的并不多,相对还是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企业等选择投保的多。
“下一步,我们将电梯责任险的投保率纳入维保单位的星级评定依据之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维保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星级评定,分为:无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评定三星以上的维保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投保,“此外,加强宣传,预计下半年电梯责任险的投保率将得到有效提升。”(杨佩佩 通讯员 卞亚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