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3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中心获悉,经过自行申报、系统核查等一系列审核后,我市两家省级就业见习基地获得相应的留岗补贴。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就业见习基地申请留岗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须为2016年经省人社厅审批认定的“江苏省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16年度执行省级见习计划招收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并且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50%以上;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据了解,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每留取一名毕业生将获得1000元的奖补。
今年3月,省人才交流中心对2016年度省级就业见习基地人员留岗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最终我市的通灵电器和捷诚车载两家企业通过审核,获得相应的留岗补贴。
(魏巍 邓敏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