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8日讯 “零首付,零利率,汽车开回家!”“零首付,带走心仪手机!”“月供不到1000元,智能空调先享受!”……在市区各大商场,随处可见类似的广告宣传语,如今,大到住房、汽车,小到衣服、鞋子,购物分期付款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近期“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接到多起消费者关于分期付款购物方面的投诉,平台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办理分期付款前一定要把利息、手续费等相关问题问清楚。
说好的整车上路费用
竟不含分期付款利息
市民阮女士日前向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投诉说,她在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车,当时她与销售人员反复多次确认了整车上路的总费用,对方均未告知其因分期付款所需的利息等,致使她认为整车上路所需的21万元包含了分期付款的利息。
阮女士过了10天左右再次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确认购车费用,销售人员又告知阮女士还需给付利息等其他费用,总计24万余元,阮女士觉得是销售员故意误导,欺诈销售。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接到投诉后,立即和消费者及汽车经销商取得联系,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4S店销售人员也表示可能在销售过程中未和消费者解释清楚。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主动承认错误,和消费者达成了和解。
分期购物太大意
利息翻了十四倍
消费者唐先生投诉说,他在一家手机卖场购买了一部价格为2700元的手机,是分12个月分期付款买的。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一个月只要还343元,利息是100多元,并没有给他看合同。
可唐先生回家后发现,每个月还343元,12个月就要还到4116元,算下来要付利息1416元,根本不是销售人员所说的利息只有100多元。
唐先生当即赶到店里要求改为全款付清,商家称是后台办理的贷款,分期付款合约已经生效了,无法更改,唐先生非常生气,认为商家的行为是欺骗消费者,于是拨打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的投诉电话,要求一次性全额付款。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商家称消费者贷款是还给银行的,商家和银行交易已经产生了手续费,如果一次付清,必须支付已经办理业务产生的手续费。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经销商意识到自己在销售时存在误导,责任在先,最终同意唐先生将手机款一次付清。
市消协提醒:
量入为出很必要
“很多4S店或者家电卖场、手机卖场都打出免息、零利率等贷款购物的噱头,也就是说,在还款期限内所借贷款是没有利息的。”市区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但这只是一种促销行为,虽说是免息,但却会收取相关手续费,目前市场上的贷款手续费不等,不同银行、不同品牌经销商的贷款手续费收取比例差异较大。他说:“客户享受到‘零利率’贷款是因为经销商为客户买了单,银行不会因此损失任何利息。如果决定要贷款购物,消费者一定要视自身情况来选择贷款的方式,不能盲目。”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选择分期付款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了解商品的实际市场价和近期其他购买渠道的折扣信息,确保分期产品价格处于合理范围,贷款消费前一定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注意规避逾期风险,按时还款。
此外,目前的分期付款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银行指定商户或品牌范围,消费者可通过商户的分期付款POS机直接作分期,另外一种是银行不指定商户范围,任何商品都可在银行作分期,消费者在商户刷卡后,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因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平台,留意合同的规范性,看清费用相关的详细条款。
(陈红生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