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39个县(市、区),其中包括句容市、丹阳市以及丹徒区和润州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考生,可报考专项计划。
据了解,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72所高校和23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相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4月30日前,有关高校将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报名申请;6月22日前,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7月20日前,高校公示已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由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承担,6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志愿。
地方专项计划列入文理科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单设一类“地方专项计划”,即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共包括八类院校(专业)计划,第一类为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招收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第二类为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第三类为航海院校(专业);第四类为地方专项计划;第五类为乡村教师计划;第六类为其他院校;第七类为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八类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第一类至第八类院校(专业)不得兼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