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镇江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
2017-04-29 08:57:00  
1
听新闻

  记者昨日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镇江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1%,将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仍按0.5%执行。据测算,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可再为企业减负10611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从5月份起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对2017年1-4月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5-8月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这次是镇江市在2013年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2%、2016年从2%降至1.5%的基础上,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稳定就业。据悉,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为阶段性政策,且经过科学测算,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不会降低。  (何雯雯 沈春来)

标签:
责编:张良琴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