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50120095400.jpg
丹阳一服饰超市出售老北京布鞋印大嘴猴被诉侵权
2017-04-26 09: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4月26日讯 昨天上午,丹阳法院公开发布了近日审结的一起典型侵害商标权案件。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丹阳市某大型服饰超市购买了一双印刷有大嘴猴图形标志的老北京布鞋,向丹阳法院起诉该大型服饰超市,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其大嘴猴商标使用权并赔偿损失。

  “大嘴猴图形”“大嘴猴图形+文字”等系列商标是广大消费者熟悉的服装品牌,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拥有“大嘴猴”图形商标,取得了上述商标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的独占许可使用。

  庭审质证阶段,原告向法庭提供了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封存的证据。经法庭主持拆封后,为一双印有大嘴猴卡通图形商标的“万盛祥”老北京布鞋和一张加盖被告印章的销售票据。面对销售发票以及购买过程的公证文书,被告服饰超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不得不承认了其销售该鞋子的事实,但是坚持辩称,被告在销售过程中并不知道这是一双侵犯原告商标权专用权的鞋子。

  “作为一家服饰经销商,应当对商标有基本的认识。”法官表示,“大嘴猴”商标是服饰品牌的知名商标,而在印有“万盛祥”注册商标的老北京布鞋上,使用原告专用的商标,显然属于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经过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同意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大嘴猴商标的服饰,并赔偿原告维权的合理费用和损失。

  法官提醒:销售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注重对商品商标合法性的审查,尤其是对那些知名商标的商品,更应当审慎地审查商品的来源及授权。同时,应当注意妥善保管发票、送货单等商品来源凭据,一旦有商品涉嫌侵权也可以提出合法来源并保留向商品来源追偿的权利。(景泊 吴飞)

标签: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