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4日讯 今年4月9日上午10时20分许,张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禹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江苏大学北门附近时,与接打手机同时跨越机非隔离绿岛的行人李某相撞,经医院抢救无效李某于次日死亡。
经查,李某跨越隔离绿岛横过机动车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及《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之规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行人打电话横穿马路
突然加速
被撞成重伤,承担全责
今年4月17日6时30分许,肖某驾驶一辆大客车,沿大港横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方制冷公司附近路段,此时蒋某边接打电话边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由东向西跑步横过道路时与大客车发生碰撞,蒋某受重伤。
经查,蒋某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道路、且未能确保交通安全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司机驾车时看手机
撞上路牙,翻了“四脚朝天”
今年3月23日晚10时许,史某独自驾驶一辆南京号牌轿车沿丹徒金谷路由北向南行驶,在通过谷阳大道十字路口时撞上路牙,此后车辆翻了个“四脚朝天”。幸运的是,史某在事故中受伤不严重,自行从驾驶室内出来。后经估算,史某车辆损失二三万元。
在事发现场,史某告诉民警,事故是由于自己避让一辆电动车导致。然而,经调取事发路口监控,民警发现事发前并无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路口。监控画面显示,绿灯亮时,史某驾驶车辆缓慢通过路口,并径直撞到了路口对面中央绿化分隔带的路牙上,随即翻车。
4月10日,史某被通知到丹徒事故处理中队再次接受案件调查。面对监控画面,史某终于向民警承认,因担心开车时使用手机被处罚,而谎称避让电动车的事实。
对此,民警将给予史某罚款50元并记2分的处罚。
(何志斌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