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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就业政策迎来“升级版” 补贴真不少!
2017-04-18 09: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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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8日讯 失业登记怎么办、灵活就业人员有何政策补贴、有哪些免费技能培训……这些就业热点问题市民非常关注,记者昨日采访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详细了解我市最新就业政策。

  陈先生因为企业经营不景气刚刚下岗,关心“就业失业登记怎么办”?市就管部门介绍说,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含外来劳动者),持身份证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进行失业登记,免费领取《就业创业证》,凭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咨询电话:0511-89886951。

  就管部门发现,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对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不太了解,以致错过了申领期限,非常可惜。就管部门提醒,相关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社保补贴。曾经在市直、京口、润州、镇江新区所属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已灵活就业的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年相关部门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原则,按季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咨询电话:0511-89886901。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也可申请社保补贴。据了解,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毕业年度内实现灵活就业的或毕业2年内初始创业领取《营业执照》,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可申请大学生创业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及比例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没有技能找工作难,不少失业人员希望通过就业培训掌握相关技能。对此,就管部门表示,本市市区户籍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各类失业人员,以及企业新录用6个月以内的员工,每人每年可免费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不得重复享受,不得与高技能人才补助重复享受。同一年度技能培训后,可以再次参加创业培训。据介绍,本市市区户籍且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自费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600元的培训补贴。咨询电话:0511-89886860。

  对于农村劳动者,我市明确,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的有奖补。凡是当年在我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本省农村劳动者,都可获得每人600元到1200元不等的奖补。咨询电话:0511-89886905。

  高校毕业生租房及就业见习也有补贴。政策规定,对市区企业每引进接收一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而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每接纳1名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给予每人每月960元的生活补助。

  为鼓励“三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我市明确,市区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硕士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市区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等“三新”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元补贴。咨询电话:0511-81889207。

  (朱辉艳 沈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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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