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1日讯 昨天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洪水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草案)》的议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方案。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学前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加强与省人大沟通衔接,上下联动推动学前教育工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镇江市地方性法规案起草工作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萍、王常生、岳卫平、陈琳,秘书长丁羽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孙晓南列席会议。(熊先楚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