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5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价格部门获悉,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系统收费行为,价格部门近期将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2015年秋学期以来,各高等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各种类型的社会力量办学培训班。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学前教育阶段,向幼儿家长以各种形式收取的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违反“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代收的保险费、书本资料费。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地方政府、学校、有关单位以各种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和行为。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重点查处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复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收费以及以举办“国际班”“国际部”名义搞收费的行为。高校服务性收费乱收费行为,严厉查处违反自愿、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费。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乱收费,重点查处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利用其地位,以装备或以提供资料的名义向学生收费获取利益的行为。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对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政策规定和高校违反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政策变相提高学费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相关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对各级各类社会力量办学违背自愿原则,强行收费或者减少授课时间、授课质量变相提高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
价格部门希望遭遇教育乱收费行为的群众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形式提供线索,并妥善保管证据。(周迎 佘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