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 随着近视太阳镜的迅速发展,近视太阳镜的生产与检测应该是怎样的?如何在展现太阳镜时尚感的同时确保消费者用镜安全?前天下午,全省首个《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在丹阳市正式公布并将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团体标准是指由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团体成员或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作为世界最大的镜片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眼镜产品集散地和中国眼镜生产基地,丹阳眼镜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整合,现已在行业内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6年3月,为避免因标准缺失而导致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丹阳市眼镜商会携手国家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相关近视太阳镜生产、销售企业,共同组成了《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起草小组。
历经一年的调研、检测与意见征求后,由丹阳市制定的《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除前言和附录外,还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等多个部分。其中,对近视太阳镜镜片的透射比、颜色均匀性、抗冲击性能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建立这样一个团体标准既是为了提升丹阳眼镜企业的产品品质,也是为了对消费者负责,让他们尽享近视太阳镜带来的时尚感与安全感。”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江苏视博光学眼镜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方荣表示,此次发布的《近视太阳镜团体标准》对丹阳乃至全国的眼镜企业都存在许多积极意义,“目前,近视太阳镜市场需求大,可传统的镜片生产工艺还存在一定不足,此次制定的团体标准就对此提出了更加清晰与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对当前企业产量稳定增长具有保障作用,也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为企业长足进步确立方向。”
(丽娜 惠铭 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