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2日讯 “谢谢阿姨,姑姑已帮我交了学费,我又可以上学了!”日前,女孩月月(化名)打来感谢电话,扬中市检察院“知心姐姐”王樱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月月的父母在她两岁时离异,母亲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杳无音信。父亲在月月读幼儿园时,也不知所踪。月月从此和年逾七旬的奶奶相依为命,仅靠奶奶每月打零工的微薄收入艰难生活。连续三年,“知心姐姐”逢年过节都会前往她家慰问,平时也会适时帮助解决困难。
不久前,王樱像往常一样来到月月家中走访,给祖孙俩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生活用品。看到心仪的彩笔,月月哭了起来:“阿姨,我不能再上学了,奶奶失业了!”据了解,月月奶奶做钟点工照顾的老人因病去世了,她因为年事已高,多次求职遭拒。祖孙二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王樱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最好是想办法找到月月的父亲,督促其承担起赡养老母、抚养幼女的职责,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支持月月起诉,要求其父亲履行监护职责。商议后,王樱再次到月月家中,征求月月奶奶的意见,并带去了“知心姐姐”自发捐款的4000余元,作为月月的学费和生活费,帮助她们解决燃眉之急。
没多久,月月奶奶来到扬中市检察院,除了对“知心姐姐”多年来帮助表示感谢,还坚持将王樱送去的捐款返还,后经王樱劝说才收下。原来,月月奶奶将检察机关愿意支持起诉的意见告诉了女儿。月月姑姑觉得检察官如此关爱月月,她作为亲人,反而没有尽到赡养老人、扶助亲人的义务。为了避免亲人对簿公堂伤了亲情,决定代替弟弟履行监护职责。
鉴于月月姑姑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知心姐姐”主动联系扬中市民政部门,将月月纳入了扬中市农村留守儿童名册。下一步,“知心姐姐”将联合民政、教育部门,对月月开展进一步帮扶,确保能够帮助月月顺利完成学业。
(徐芬 张莉莉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