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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立法计划部署会
2017-03-07 10:1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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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7日讯 2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包括正式项目2件、调研项目3件。为确保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7年立法计划”部署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倪斌参加会议并讲话。

  今年的2件正式立法项目为《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和《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3件立法调研项目为《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镇江市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镇江市消防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治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琳介绍,这次确定的5件立法项目均是在广泛征求项目建议、深入调研论证、反复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市委部署要求和全市发展大局。特别是2件正式项目,《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条例》是结合镇江实际针对非遗传承人进行专门立法,可以弥补上位法有关的具体制度空白、规范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鼓励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以此实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推动地方“软经济资源”长效发展的目的。《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则是市委前瞻性提出要优先考虑的项目,主要是针对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制定符合我市长江岸线资源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

  就如何高质量地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倪斌代表市政府表态:首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对区域法治示范区建设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由人大主导地方立法,能有效避免地方立法的部门化倾向、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反映全社会的利益诉求,切实形成区域法治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建设“强富美高”的新镇江。其次,加强政府与人大的立法工作配合和衔接。包括加强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沟通联系,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研究和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主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第三,强化立法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导督促,加大考核力度,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同时,要把执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参与立法工作情况,作为对市级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2017年立法计划进行了工作部署,2件正式立法项目起草组组长分别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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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