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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镇江开工建设14所幼儿园 新增百名编制教师
2017-02-24 09: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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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讯 建立辖市区学前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监测评估制度,开工建设幼儿园14所,学前段特殊儿童受教育率达30%以上……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出台的《2017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获悉,作为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着眼问题导向和现实需求,构建“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据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负责人介绍,学前教育改革将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的统筹共建职责。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公民办并举、科学保教”的改革导向,各辖市区根据一、二期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实验试点任务,并立足实际完善本区域学前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从今年起,我市学前教育预算单列,确保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5%以上。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拨付到位,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市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使用等机制,落实人事代理非在编教师各级财政奖补政策,到2018年各地保障实施代理教师平均工资待遇不低于同区域城镇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建立稳定有效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探索推进“定编、定岗、不定人”的财政核拨政策,坚持编制教师与实施人事代理非编制教师“同步走”的队伍补充机制,计划新增编制教师约100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60%以上参加人事代理。优化适应发展的资源配置建设机制。主动适应全面二孩政策的新要求,要重视优化完善偏远农村、城郊接合部、老城区及新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及校安工程改造。开工建设幼儿园14所,各类用房及场地达到国家新的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探索关注儿童的一日保教活动组织机制。探索科学衔接的学前教育工作新机制。 加强幼小衔接的研究,规范学前段、小学段教育教学管理,学前段特殊儿童受教育率达3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幼儿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2-3岁幼托服务,2-3岁婴幼儿早期受教育率达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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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