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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城乡居保将“合二为一”
2017-02-22 09: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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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2月22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城乡居保将“合二为一”,建立起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联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市人社局近日与各辖市医保中心举行座谈会,就推进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行交流探讨,并初步形成了整合方案。这标志着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启动。

  我市城乡居民保险整合后,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在统一筹资政策上,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统一并合理确定筹资标准以及个人与政府分担比例。统一保障待遇方面,将按照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

  据介绍,城乡居保“合二为一”后将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明确支付范围。统一定点管理,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协议管理范围。与此同时,统一基金管理,意味着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基金管理更规范,提高使用效率和共济能力。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具有重要的意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制度政策更加公平、保障待遇更加均衡、管理更加统一、基金使用效率更高,“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将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从而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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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