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6日讯 为牟取利益,孙某将几元钱的低档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售卖。经销商们明知是假酒,仍然对外销售。日前,孙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扬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孙某因制售假酒,于2012年被扬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因为生活拮据没有固定工作,尚在缓刑期间的孙某再次动起了歪脑筋。
他从饭店以每套10至15元不等的价格回收外形良好的空酒瓶和外包装,随后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用洋河普曲、洋河优曲、尖庄、浏阳河、茅台王子酒等低档酒灌装成洋河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五粮液、茅台酒等高档酒,利用胶水和烙铁黏合瓶盖,在瓶身上贴上防伪标签,并包装起来;那些没有损坏的外包装,直接用胶水粘起来;有损坏的外包装,则用铆钉枪重新打个铆钉,最后在外包装上贴上二维码和防伪标签。一瓶瓶“高档白酒”就这样产生了。
为了让经销商批发贩卖生产的假酒,孙某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批发销售。经验丰富的经销商,一眼便能看出问题,但是在利益驱使下,仍有经销商主动与孙某取得联系。孙某先后向缪某、黄某、陈某3名经销商销售假酒达80余箱,销售金额10万余元,从中获利6万余元。
扬中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人销售假酒,展开调查后抓获正在运送假酒的孙某。警方还在孙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已生产未销售的假冒洋河系列、五粮液、茅台酒,价值32万余元。
目前,扬中市检察院已经对孙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及此案的送货员以及各位“经销商”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