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讯 2017年1月13日,我市交警部门正式实施“电子警察”记分政策,市民对驾驶证记分关注度明显上升。日前,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咨询驾驶证记分事宜,对于政策理解,仍然不充分。为此,记者采访了市车管所工作人员,对政策再次进行阐明。对于所谓的“买分卖分”问题,警方表示“买分卖分”涉嫌违法将依法处理。
驾驶证记分周期怎么算
网友“keke3663”询问,“2017年1月13日,镇江开始实行‘电子警察’记分政策,我驾照是2007年5月核发,那是不是今年1月到5月有扣分的话,到今年5月自动清零后,重新开始一个周期,还是要等到明年5月?”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我国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简单来说,例如驾驶人于2017年2月5日取得驾驶证,那该驾驶人的本次记分周期为2017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4日24时。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因此,这位网友对记分周期及清除理解不准确,他的驾驶证是2007年5月核发,则最近的一个记分周期是到2017年5月。由于1月13日之前,“电子警察”拍摄的交通违法,依然实行“只罚款,不记分”,因此今年1月至5月期间,驾驶证被记分不足12分的话,缴纳相关交通违法罚款,则记分予以清除。如果尚有罚款未缴纳的,驾驶证记分则不会自动清零,而是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买分卖分”涉嫌违法将依法处理
“电子警察”记分政策推出不久,部分“有心人士”关心起了“买分卖分”。就在昨日,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称,“车辆违章了,想找黄牛帮扣分!违章真的扣分吗?”
另外,记者在本市论坛内搜索到一些关于买分卖分的网帖,例如“车辆违章了,想找黄牛帮记分”、“甚至有网友直接回复80元一分,需要直接联系”……
针对可能出现的“买分卖分”和“黄牛”现象,警方表示,将会采取多种手段,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对有证据证明有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证三车、三车一证”如何解读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
持大型客车等驾证处罚更严厉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持“B”证及“B”证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因一个周期累积达到12分怎样降级?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低,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市民如自愿申请降低最高准驾车型的,可以本人持身份证、驾驶证,前往车管所或行政服务中心车管窗口进行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参加审验,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市车管所成立违法处理接待中心
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应对“电子警察”记分政策出台,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不久前市车管所整合资源,成立了违法处理接待中心,提供违法处理、违法申诉等一站式的服务,市民对交通违法采集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在违法处理接待中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