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9日讯 “没想到现在连走路逛街、吃饭也能直播,而且看的人成千上万!但我觉得让人不太舒服,不知道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昨天,网友“春风送暖”告诉记者,自己在大市口附近逛街时,看到一个年轻女孩手举自拍杆在不停地说话,“后来发现她是在做网络直播,在她拍摄的过程中,我也入镜了,感觉不太舒服。”记者了解到,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网络直播大行其道,对于网络直播的是与非,记者展开走访。
网络直播成网友的狂欢盛宴
如果盘点2016年度最热的网络话题,“网络直播”无疑是其中之一。租住在我家山水一栋公寓楼里的沈栋晓老家河南,目前是丁卯一家外资企业的工程师。独自在异乡生活的他在手机里安装了5款直播软件,每天下班回到家,他就会轮番打开不同的直播软件。“吃饭的时候看美食直播,饭后看体育直播,睡前看游戏直播,春节还用花椒直播抢了近100元红包。”网络直播已经深深渗透到了他的日常生活中。
像沈栋晓一样热衷于网络直播的人并不罕见。记者查阅资料后了解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布的第39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44亿,占网民总量的47.1%。其中,演唱会直播、真人秀直播、游戏直播、体育直播等4大直播类型的用户使用率为15.1%-20.7%不等。2016年网络直播市场中,月活跃直播用户高达1亿户,用户总数较2016年6月增长1932万,增长势头强劲。
“只需要一部手机,就有属于自己的舞台。”“90后”女大学生小范毫不掩饰对直播这种形式的喜爱和认可,“直播就是为了更好地活着,为了活得精彩,通过直播,可以随时随地分享生活状态,体会活着的质量和感受。”颇具情怀的她用了“好玩、好用”两个词总结了直播热产生的原因。她告诉记者,自己在几个直播APP里都有账号,曾直播过自己吃饭、逛街,还给一家销售女装的淘宝店当过直播模特,“这些让我挣到了生活费。”
潜在需求引发直播火爆,但并非法外之地
记者了解到,随着网络直播的发展,目前我国各类型网络直播平台已突破300家。但发展带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一些违背道德、违法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涉及淫秽视频、诈捐事件等。
2016年7月,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2016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服务;2016年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措施,旨在对网络直播进行更好的监管。
对此,江苏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师朱月莹表示,“眼球经济”的背后实际上是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法律风险。例如,色情、暴力等视频的传播则涉嫌刑事犯罪;在公众场所进行网络直播可能侵犯公共安全利益或者他人隐私;此外,网络直播还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些主播直接把他人的作品拿来传播而不加任何说明等。
她表示,网民“狂欢”折射的是粉丝经济的转型升级。在过去,明星只能通过其演艺作品获得票房和收入,间接感知粉丝。而在直播平台中,网友的互动和打赏让明星、网络红人直接感知粉丝,粉丝经济变现路径大大缩短。她说,要避免直播产业变成一场泡沫,必须坚持“内容为王”的生存法则,“只有在遵守法规和严守底线的前提下,不断创新直播形式、优化直播内容,才能将网络直播发展为有生命力的资源。”